一文搞懂美国人寿保险的优势与好处

众所周知,美国土特产就是各类金融产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富豪们都开始把眼光聚焦到美国的人寿保险上,将美国大额人寿保险作为美元资产配置的首选

媒体也多有相关报导,比如:

中国富豪群体正在拥抱人寿保险以保障家族财富传承》南华早报

中国精英正在蜂拥转向人寿保险

华尔街日报

《中国人正在急速买入香港保险

雅虎财经援引路透社报道

中国有钱一族对人寿保险的配置需求持续上升

上海日报英文版

可以看到,美国寿险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成为越来越多高净值人群全球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避税务风险和财务规划以及规避经济周期性风险的重要金融理财工具。

下面就梳理一下美国人寿保险到底有什么独到的吸引力。

一、保障理赔最好

美国保险实行的是“严进宽出”的政策。
一般核保的时候比较严格,而赔付却非常高效。

目前普遍认为,当遭遇理赔争议时,美国法律对受保人的保护程度远大于中国国内。

美国对于保险理赔有严格的法律保障, 即使出现理赔争议,法庭也会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美国几乎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找借口不赔或故意拖延理赔

美国寿险理赔程序很简单:

  • 受益人只需上网或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证明书,直接交至美国保险公司或者由经纪人转交,即可获得理赔。
  • 若是非美国公民和居民,也只需要将死亡证明翻译成英文并公证后,连同理赔单一起送回保险公司即可办理赔偿。

这对于华人是很大的利好,即便人是在中国走的,根本不影响理赔。

同时,美国的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速度相当快,一般几个星期就可完成理赔。每家公司都有专业理赔团队,和专线及专员服务。

理赔金全球到账,赔付的美元支票全球均可兑现。如果理赔未于规定时间内赔付,法律规定理赔金需加上按天计算的利息给受益人。
理赔方式可以选择电汇、支票、选择终身提领,或者一次性提领。

2021年美国理赔总金额超过了1000亿美金,理赔的额度和单量近两年由于疫情,都有一个飞跃,接近年化15%的复合增长。

创下了自1918年大流感以来一百年的最大增幅

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

又称不可争议条款。

这是一项对客户特别有利的规定。

是指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后经过一段时间(一般是2年)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公司不得以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诚信原则及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理赔。

1)投保生效两年内死亡

若是非自杀原因,保险公司基本都会理赔。但会保留对两年内过世客户的调查权,如果客户有欺瞒或者诈欺等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退回已交保费。
若是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则不予理赔,并退还已交保费。

2)投保已生效超过两年后死亡,保额全额理赔。

所以,只要过了两年,即便是受保人自杀,即便是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核的过程中,发现客户当初存在欺诈,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众所周知,当前中国保险公司存在理赔难的问题,因为保险在中国还属于年轻行业。

美国保险业上个世纪在高速发展期也同样出现过类似问题。
后来为了重建社会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规制先前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拒不承担保险合同义务的行径。1930年,不可抗辩条款首次成为法定条款,由美国纽约在保险法例中加以规定,其后不可抗辩条款通过立法的形式,成为了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寿险合同中的一条固定条款。

整体来说,美国保险的免责条款相对宽松。
比如追溯期就只有两年。

而亚洲各国的保险则普遍是终生追溯,相对严格的多。如果有以下事宜发生,保险公司均可能拒绝赔付。

欺瞒或欺诈,故意伤害、杀害、故意犯罪、抗拒刑事强制措施、酒驾、无效行驶、战争、暴乱、判乱、核爆炸、核污染等等。

此外美国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并不区分出险是因为意外、病故还是自然死亡,只要被保险人去世就必须理赔。

二、监管最严格

美国保险业是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被保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证保险公司利润,从而维护社会公众对美国保险制度体系的信任。

美国对保险业实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双重监管制度。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拥有各自独立的保险立法权和管理权。因此,每家保险公司的每个产品都需要通过几十个州监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在全国销售。

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确保保险公司有财力兑现自己的保险承诺,各州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和盈余标准,当保险公司的资本和盈余达不到本州规定的最低标准时,监管机构就会进行干预。
同时,对不能承受风险的还有再保险公司来承担,这就是双保险机制。

所以一般认为,

在美国现行的制度设计下,保险公司要比银行更安全。

三、价格最便宜

美国保费在全世界范围内几乎都是便宜的。所以可以做到高杠杆,高收益。

有人专门做过统计比较,香港和中国内地的保费要比美国高很多。同样保额,美国的保费只有中国的约1/3,香港的约1/2。

原因主要有:
第一,生命周期表的死亡年龄设定比较高。
现在美国很多保险公司都是按120岁计算年龄的,而香港保险现在设定的死亡年龄在100-110岁左右。

第二,行业成熟,竞争激烈。
人寿保险在美国是完全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最内卷的行业之一。

据统计美国有 800 多家人寿保险公司,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拥有超过 10%的市场份额,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对于客户来说自然是巨大的利好。

第三,美国人寿保险的主要客户对像是北美居民,而北美地区医疗技术较先进,人均寿命长,人均GDP高,投资环境稳定,投资渠道透明。而且政策风险和本土战争低至几乎可以忽略,大规模天灾较少等。

四、税务优惠最大

众所周知,IRS是美国最惹不起的机构。

作为一个万万税的国度,美国更有能力做到全球征税。个人收入、金融投资、房产等,都需要向国税局交税。收税比例能够高达50%

在如此严苛的税务体系下,保险凭借其BUG般的避税功能,成为有钱人和聪明人青睐的理财产品。

  • 身故赔偿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美国寿险中的现金价值增长免交个人所得税(股票的个税要交大约25%)
  • 美国寿险中的现金价值取用免交个人所得税;
  • 美国寿险搭配信托产品可以避遗产税。

特别是,外国人在美国买保险当前几乎占尽税务所有好处。

美国人买保险可以免各种所得税,但要考虑遗产税的问题。
外国人(非美国居民)不但免所得税,也没有遗产税的问题。

但如果来美国投资其他项目,比如很多人喜欢在美国买房,外国人身份需要注意的是:
当在美资产超过6万美金,未来就要交遗产税,税率高达 40%。

那么,这时如果配置了人寿保险就可以有效对冲这一税务风险。
同时,外国人的美国寿险理赔金也没有任何遗产税。

五、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最好,可以“藏钱”。

众所周知,美国的一大优势就在于私有财产的保护。

而寿险作为一个经典产品,具备了很多不为人知的“隐性福利”

比如,《如何利用美国人寿保险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比如,美国法律明文规定:

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不受官司追讨,享受司法豁免保障。

讲难听的,即便你坐牢了,你名下资产房产股权等全被拍卖,但是你的保单也没事。

再比如,美国和中国之间没有CRS协议,保险不在互换信息之内。

所以对于寻求资产保护风险隔离的人,美国的寿险几乎是必须考虑的产品。
因为其至少可以帮助规避三大风险:

  • 宏观风险:某些政治和经济因素。
  • 汇率风险:既有人民币资产,又有美元资产,可以对冲汇率风险。
  • 隐私风险:美国跟中国之间没有CRS 协议,保险不在互换信息之内。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富豪和高官们千里迢迢跑来购买大量的美国人寿保险。

六、产品种类丰富,适合分散配置。

香港和中国的人寿保险产品一般只有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储蓄分红型万能险三种。

美国的除了这三种,还有指数型万能险。这款目前最先进的产品目前中国和香港市场上没有。

更多不同设计的优秀产品无疑可以更好满足大家分散配置的需求。

发表评论